欢迎来到山东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专利管理 > 专利转化 > 正文
专利实施许可
作者:TTC   来源:   浏览次数:
       普通实施许可——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技术的同时,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并可以继续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排他实施许可——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的同时,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独占实施许可——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许可方和任何被许可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实施该专利技术。
       分实施许可——基本许可的被许可方依照与专利权人的约定,再许可第三方实施同一专利。交叉实施许可——两个专利权人互相许可对方实施自己的专利。
       交叉实施许可——两个专利权人互相许可对方实施自己的专利。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联系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明德楼B座441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80308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By The Technology Transfer Center of Shando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