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科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我校于2023年1月6日印发《山东大学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山大科字〔2022〕4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落实《暂行办法》相关管理要求,现对专利申请及维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利申请前评估工作
根据《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要求,自《暂行办法》印发之日起,老师在专利申请阶段需填写《山东大学专利申请前评估表》(附件1),并将扫描件(评估机构盖章版)发送技术转移中心邮箱(jszy@sdu.edu.cn)进行备案。
二、专利授权维护工作
根据《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要求,自《暂行办法》印发之日起,专利授权后需填写《山东大学专利维持确认书》(附件2),并将扫描件(全体发明人签字及二级单位盖章)发送技术转移中心邮箱(jszy@sdu.edu.cn)进行备案。
目前处于《暂行办法》过渡期,上述工作暂时为线下开展,后期会增添至科研管理服务平台“专利”模块实现信息化,届时技术转移中心将另行通知。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需要完善之处,欢迎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380308
附件:1.山东大学专利申请前评估表
2.山东大学专利维持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