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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中区科技副职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4 14:12:2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校地合作,发挥高校院所、医院人才资源优势,吸引科技人才到市中区进行产学研合作,助力市中区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市中区《关于科技副职挂职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拟开展新一批科技副职挂职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派范围

高校院所、医院(以下简称“派出单位”)选派优秀人才到市中区相关部门、街道(以下简称“挂职单位”)挂职任科技副职,挂职时间为1年。

二、程序标准

(一)人选条件。科技副职人选应是政治素质好,具备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有吃苦和奉献精神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1.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3.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4.挂职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选派对象若为挂职单位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科技副职需参加挂职单位每周例会,每周不少于3天在挂职单位工作,并负责挂职单位相关工作分工。

(二)岗位设置。市中区挂职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提出岗位需求,明确拟安排职务、岗位职责、人选条件等(详见附件1)。派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本单位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开展意向性人选摸排、推荐工作。

(三)对接交流。组织召开对接交流会议。意向性选派人选与挂职单位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确保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人尽其才。对空缺岗位或人选条件不符合双方需求的,取消该岗位计划。

(四)确定人选。拟选派人选经区委组织部审核研究,商派出单位组织部门同意后,确定挂职人选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挂职手续。

三、组织保障

科技副职挂职工作在市中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统筹组织实施,做好选派引进、在岗核查、定期交流、期满考核等管理服务工作。科技副职挂职期间,区委组织部将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派出单位组织意向性选派人选注册登录济南市中人才网(https://www.shizhongrencai.com/index.jsp?md=0),进入“科技副申报”模块,参照《市中区科技副职人选需求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1)中的相关需求进行岗位填报,填报后提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登录济南市中人才网账号(如无账号,请先行注册),对意向性选派人选信息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提交至区委组织部。意向性选派人选及用人单位可在“科技副职申报”模块内下载《操作指南》,按照提示进行操作。截止时间3月30日。

报名人选经审核通过后,选派人员需填写《山东大学推荐科技副职人选情况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技术转移中心,报送地址:中心校区明德楼B441 房间。

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孙海磊联系电话:88380308

人文社科研究院

联系人:梁健联系电话:88361716

附件1:科技副职意向人选需求信息汇总表(定稿).xls

附件2:山东大学推荐科技副职人选情况表.doc

党委组织部

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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