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山东大学“服务山东战略”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学校在人才、科技、实验条件等方面的优势,加强校地、校企合作,山东大学与齐鲁制药集团,在生物和化学创新药、新的药物递送技术等前沿领域以及相关方向联合攻坚克难,推进产教研深度融合,2021年10月,合作成立了“山东大学-齐鲁制药创新药物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
研究院集成校企双方优势资源,面向在新一代小分子药物、生物大分子药物、细胞药物或新型递送系统研究与开发,双方首先在生物和化学创新药、新的药物递送技术等前沿领域开展合作,依据研究院项目实施方案,现开展征集相关领域基础性研究和前瞻性研究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当了解国内外药物研究领域的发展现状与动态,能够领导一个研究组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条件和经历;
2、申请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条件和科研管理水平,具有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体制、制度和监督机制。
二、项目内容要求
研究院锚定全球未来发展,结合临床重大需求,在生物和化学创新药、新的药物递送技术等前沿领域以及相关方向应用技术,每年2月份面向山东大学所属学院、直属或附属科研机构征集相关创新药研究课题。主要选题方向包含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针对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健康的重大疾病,开展肿瘤靶向、肿瘤免疫、自身免疫、抗感染、精神神经、眼科或其他重大疾病的药物研发,包括以下领域方向:
1、新药研究关键技术
•小核酸药物以及递送技术
•小分子蛋白降解口服药物
•单抗、双抗、多抗、ADC、重组蛋白等药物筛选、优化、开发等关键技术
•大分子靶点药物的小分子化
•化学与生物药物新型递送技术
•抗体前药技术平台
•前沿的通用型细胞治疗药物、基因治疗等
•多肽以及PDC药物设计、筛选、优化、开发关键技术
2、先进工艺技术
•绿色化学、高表达高效生物发酵工艺开发以及先进制剂制造工艺优化
3、新药及相关靶点的发现与转化研究
•新靶点发现和验证
•基于已有靶点或分子的领先性新药研究
•能够提高人体或患者疗效及安全性预测准确度的体内、外模型
•基于患者来源的病原体、组织、细胞或机制转化研究模型的关键技术
•可商业化的具有显著临床优势的改良型新药
三、项目实施期限、经费额度
课题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由课题负责人根据研究要求在申报课题时同时提交研究计划和方案,研究院根据研究计划分期拨付科研经费。
经费分两期拨付:
(1)实施期开始后拨付60%研究经费;
(2)根据具体实施计划进行中期汇报,中期考核通过后拨付剩余40%研究经费。
对于中期考核不通过、实施期内未完成或经评估未达到预期的项目原则上将不再予以支持,停止经费拨付。
如因特殊原因,拟申请延长实施期,需课题负责人将相关研究说明及后续计划以书面报院长审核,并经理事会评估批准后方可继续实施。
另有项目选择、评估、立项及成果转化、课题,具体实施期管理及经费使用,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归属规定详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1、理论依据科学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合理、具体,研究方案可行。
2、项目按照山东大学-齐鲁制药创新药物研究院项目立项、实施及经费使用管理规定(附件1)执行。
3、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2月23日
请项目申请人按要求撰写“山东大学-齐鲁制药”创新药物研究院项目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
齐鲁制药:qingmin.yang@qilu-pharma.com
山东大学:xinyongl@sdu.edu.cn
附件1: 山东大学齐鲁制药创新药物研究院项目立项、实施及费用使用管理规定.docx
附件2: 项目申请书.docx
“山东大学-齐鲁制药”创新药物研究院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