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技副职挂职工作实施办法》(鲁组发〔2022〕5号)相关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工作要求,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现已启动第十批科技副职选派工作,现就做好第十批科技副职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标准条件
1.政治素质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备挂职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学习和适应环境能力,工作经验比较丰富,善于解决实际问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甘于奉献;遵规守纪,清正廉洁;身心健康。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应具有博士学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聘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且具有一定管理经验,或担任事业单位六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确属挂职地急需紧缺的人选,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从严进行把握。
3.挂职服务期1年,因工作需要且经本人、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同意的,可适当延长服务期,连续挂职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4.其他岗位条件见山东省第十批科技副职选派工作公告中相关要求。
二、申报流程
(一)系统报名。申请人在人才山东网(http://sso.rcsd.cn)注册个人账号登录,点击快捷入口“科技副职”-“报名管理”查看具体岗位信息和岗位条件,选择合适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5日下午5时。
(二)人选确定和考察对接。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市科技局会同接收单位,按照《山东省第十批科技副职选派工作公告》(附件1)相关要求组织。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技副职工作是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国家科技强国战略和山东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积极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踊跃报名,共同推动学校科技成果转化。
(二)充分沟通。报名系统中已提供岗位联系电话,请申请人完成系统报名后,主动联系相关单位,充分沟通,提前了解岗位要求及职责任务,以便更好地匹配岗位需求。
(三)校内手续。经审核通过的报名人选,需登录山东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服务大厅”-“山东大学教职工科技挂职模块”上传经学院盖章后的《山东大学推荐科技副职人选情况表》(附件2),完成线上审批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传至系统存档。
四、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研究院:苗天佑,0531-88362065;
党委组织部:孙先正,0531-88364763。
“科技副职管理系统”填报等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0531-82893217、82893219。
附件:
附件1山东省第十批科技副职选派工作公告.pdf
附件2山东大学选派科技人员挂职报名推荐表.doc
党委组织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