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大学职务科技成果拟挂牌交易成果征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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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科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盘活存量无形资产,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现征集一批科技成果进行集中挂牌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成果范围

(一)成果类型

本次征集成果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申请未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技术秘密等。

(二)成果分类

本次征集成果根据成果完成人维持意向分为Ⅰ类成果和Ⅱ类成果,成果分类具体情况如下:

1.Ⅰ类成果为成果完成人有意向维持并承担相关费用的成果,挂牌交易价格由成果完成人自行确定。

2.Ⅱ类成果为全体成果完成人决定不再承担维持费用的成果,挂牌交易价格由学校统一定价,若成果类型为专利,不维持专利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发明专利维持期限满6年,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维持期限满5年;②未实现转化;③发明人认为不再具有价值,放弃维持的。

二、挂牌交易办法

挂牌转让是指交易中心依据转让方的申请,将资产挂牌信息公告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发布,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根据征集意向受让方的情况,确定采取直接签约拍卖、网络竞价或其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老师填写《挂牌交易成果情况统计表》(附件),并于5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技术转移中心邮箱jszy@sdu.edu.cn。技术转移中心将对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学校初审通过且履行审批手续后在第三方交易中心进行集中挂牌交易。

联系人:宋硕

联系电话:88380308

 

附件:挂牌交易成果情况统计表